■记者 樊昕旖
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2件,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2件,对5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交出了一份亮眼且充实的法治“成绩单”。
这份沉甸甸的成绩背后,是从未停歇的法治进步,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力量保障嘉兴高质量发展道路行稳致远的坚定行动。这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厉行法治、保障善治,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立“量身定制”之法
2025的篇章刚刚翻开,嘉兴就在基层治理方式上迎来了新做法。
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已于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全国首部规范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明确了综合查一次的定义、适用情形、检查计划和具体任务,规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应当综合考虑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时长、检查频次等因素,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跨部门协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助于依法加强综合查一次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检查效率、减少检查次数、缩短企业检查时间,最大可能减少扰企扰民等问题,为创新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立法,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2024年,施行了7年的《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也与时俱进迎来了首次修改。针对大型草食性鱼类过度繁殖以及上游无序放生等可能影响南湖生态环境的实际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调整保护措施,包括合理配置能够改善水体质量的水生动植物,科学开展生态捕捞,设置相应法律责任等,为南湖水体升级保护提供了“新解法”。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切实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通过立法更好地回应人民的诉求和呼声?市人大常委会用一部部情系民生冷暖的法规给出了答案。
“为了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翻开刚出台的《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第一条就开宗明义点明立法目的。
该《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均衡发展”为立法主旨,从政府责任、部门职责、服务设施、服务供给、社会参与、激励保障等多方面,对嘉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进行了规定,为保障禾城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改善文化民生、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均衡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聚焦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围绕科创基金发展、科创金融产品、优质金融服务等,开展《嘉兴市科创金融促进条例》立法;实施《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实施《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填补嘉兴市居家养老方面的立法空白……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的征途上,以稳健的步伐和前瞻的视野,书写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进展。
筑人民民主之基
广察民意、汇聚民智,使每一项立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立出“良法”的必然要求。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持续拓展立法意见征求路径、范围和维度。
202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向海宁市长安镇人大颁发了全市首张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这张证书,正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将时间拨回2024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向省人大、相关部门、立法专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公开征求意见。在收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后,长安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优势,通过开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书面和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并形成了五方面立法建议反馈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其中,有关“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等建议被采纳。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条例》已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小小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如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实现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全覆盖。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的增长和联系形式的丰富,立法成了群众“身边事”,一项项制度、一款款法条、一部部法规,在广泛听取民意、深入汇聚民智的扎实过程中相继出台。
为了与时俱进落实立法新要求新任务,2024年,嘉兴在全省率先完成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工作,增加了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法规草案、开展问卷调查等规定,完善了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征集意见,代表参与立法等内容,进一步推动了立法工作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供了地方立法机制的嘉兴样本。
年轮,刻录新征程步履;时间,标注新时代方位。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深入实施立法质量提升行动,有效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积极回应民意改善民生,向法治嘉兴砥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