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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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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嘉兴市本级发放 首笔交通事故困难救助金

日期: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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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吴晓慧

  通讯员 董人帅 郑诗雨

  

  本报讯 1月14日,市财政局下属的嘉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发放了市本级首笔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困难家庭救助金5万元。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4年10月,外来务工人员陈某在秀洲区洪合镇遭遇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后离世,留下了妻子与幼女。祸不单行的是,妻子伍某患有疾病,长期待业在家,家庭唯一经济支柱的离开,也让生活陷入了困境。

  好在,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结合上级要求,出台相关救助政策,让困难家庭“破冰迎春”。2024年2月15日,为做好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庭困难救助工作,在目前已开展的垫付受害人丧葬、抢救费用基础上,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新增了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家庭陷入特殊困难给予一次性救助的事项。

  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得知陈某家庭的情况后,第一时间与交警部门联合对案件展开调查,最终确定陈某家庭符合困难救助要求,并辅助其家属完成申报工作。

  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家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陷入特殊困难的,可以申请困难救助:属于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受害人为其家庭唯一或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原因导致受害人未能获得足额赔偿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形。

  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确定困难救助金额时,会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大小、家庭困难情况、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以及受害人自身过错程度等因素,困难救助标准为0.6万元至5万元不等。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自2014年成立以来,已累计挽救交通事故受害者680人,垫付受害者抢救费用67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