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何云芳
本报讯 “出发!”2024年12月30日凌晨4:30,随着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远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拒付劳务费、拒付抚养费、拒付货款……拒付的理由永远是“没钱”,但法律面前执行没有讨价还价。
因拖欠申请人1万元劳务费,周某成了被执行人。此前,承办法官曾多次敦促其履行义务,但他都以“暂时没钱”“生意不景气”为由拖延支付。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严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迫于执行压力,周某当场支付了1万元劳务费。
平某、曹某于2016年由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约定婚生女小平(化名)由曹某抚养,平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2017年10月至今,平某已有7.9万元抚养费未支付,曹某以小平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次凌晨行动中,平某也被执行干警传唤至法院。
在执行大厅,执行干警告诫平某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平某仍拒绝支付抚养费。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这时平某才转变了态度,当场支付了3.6万元,并达成和解协议。
姚某因拖欠劳务费和货款成了被执行人。凌晨5点,执行干警叫醒了仍在熟睡的姚某,但他仍请求法官宽限几天时间。执行干警对其释法说理,劝诫其尽早还钱,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姚某支付了6000元款项,并主动交出了自己的车辆钥匙,同意将车辆拍卖以支付剩余执行款。
张某则因欠钱不还,被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此次行动中,张某一直表示自己目前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对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南湖区法院于当日即作出拘留决定书,对其拘留15日。
本次专项行动,共传唤20人,拘留14人,执行到位金额60万元。南湖区法院始终践行“为民执行”的初心,持续常态化、高效化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