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佩佳
据《中国组织人事报》报道,贵州省贵阳市连续5年开展县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调研,5年来累计有44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被调整出领导岗位,打破了普遍认为的当了领导就相当于有了“保险”的想法,也明确表明了“容错”是有界限的,既保护和激励了担当作为的好干部,也鞭策和警醒了政治意识不强、政治行为不端的干部,“容错”不是纵容犯错,更不能随意“用错”。
在贵阳市开展的政治素养调研中,既发现了政治素质好、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也发现了政治立场不稳甚至行为不端的干部。对素质过硬的干部,通过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轮岗交流、重新启用、储备培养等方式进行正向激励;反之,对素质不过硬的干部,则采取退出岗位、交流调整、谈话提醒等方式进行反向约束。这是用好干部的一体两面。
近年来,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各地推出了不同形式的“容错”机制,贵阳的做法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不仅要用好“容错”机制,为敢干的干部“兜底”,更要界定好“错”的边界和刻度,以免“容错”机制异化为“保护伞”。有能力、成绩突出的干部就该有机会走上更广阔的舞台,发挥更大的价值;如果无法胜任现有岗位甚至有不端行为,这样的干部就该被调整“下台”。
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难免会有失误、出现差错。建立“容错”机制是化解干部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避免出现“洗碗越多摔碗越多,最后没人洗碗”的局面。建立“容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差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鼓劲撑腰,是党组织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用好“容错”机制,是为创新者、担当者、实干者“容错”,尤其是改革创新“行至半山”时,要让敢想、敢闯、敢试者吃下“定心丸”,进一步激发干部实干创新的积极性。
为实干创新者撑腰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容错”绝不意味着“照单全收”。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也就是?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如果因为觉得有“容错”机制作为“免责条款”而肆意妄为、触碰底线,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环境污染,事后不积极整改纠错的行为,党纪国法都将不予“容错”。这也是坚持要把“容错”机制放在“保险箱”内运行的原因之一,要“容错”但不能“用错”,“容错”绝不是纵容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