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嘉兴实践,打造市域最佳实践范例,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决扛起新时代地方人大职责使命,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稳步推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细化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证把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根本原则、目标任务、规范要求等,落实到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各方面。
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人大队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纳入全市各级人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代表培训重点内容,健全完善人大队伍理论培训长效机制,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聚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民情民意收集机制,健全协商议事机制,完善民情民意处理机制,切实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健全完善镇街道人大工作相应的制度机制、工作程序,完善各类议事规则,为有序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故事。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溯源溯史溯理研究,加强与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究,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继续办好“走进人大”“宪法教育”等,组织大中小学生、各界人士、国际友人等走进人大及各级代表联络站,零距离体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代表风采展示活动,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齐发力的立体宣传格局,建立人大、群众、媒体“三位一体”互动机制,讲好嘉兴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基层民主故事。
凝聚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合力。“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政权机关的运作效果。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项部署要求,在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完善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等上下协同机制,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担负起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责使命。
二、依法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群众参与度
扩大公众知情渠道。坚持敞开大门、面向群众,重要会议、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地方性法规等情况以适当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及答复情况有序向社会公开。坚持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机制,试行推广公民在联络站视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深化专题询问视频直播,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精心组织代表选举,严格代表人选标准和条件,完善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提名机制,持续优化代表结构。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扎实做好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选民投票、代表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好民主权利。健全法规立项机制,完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调研论证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完善基层人大协商邀请公民参与机制,就公共事务、财政预算、民生实事等组织民主恳谈、居民议事,夯实民意基础。
畅通民意诉求表达。紧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人大履职的“热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综合研判,更好以地方立法表达人民意志,以人大监督回应人民关切,以代表工作激发人民创造。畅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渠道,深化“主任接待日”“代表有约”等,完善人大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健全民事快解机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来。
推进公民民主监督。坚持开门监督、广纳民意,扩大公民对监督议题征集、执法检查、预算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推进监督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完善民意征集、项目选定、过程监督等机制,助推民生实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有序推进市人大代表述职,深入开展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
常态化联系代表群众。深化国家机关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加强直接联系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频次和力度,关怀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双向交流、协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推进代表码、代表活动码运用,通过“线上+线下”“站内+站外”“固定+流动”“接待+活动”以及入村社、进网格等形式载体,更好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长效化发挥代表作用。聚焦代表作用发挥,加强代表能力建设,引导代表高质量提出议案建议、高水平开展审议发言、高效率参与投票和表决,助力提升人代会科学决议、民主决议、有效决议的质量和成效。拓宽代表参与人大工作广度深度,组织代表广泛参与立法、监督、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新动能。发挥各级人大代表联动作用和代表专业领域优势,精准组织代表主题活动,用活用好代表专业小组、代表“三师”团队等,健全“三跨五式”攻坚机制,保障代表作用发挥更精准、更有效。落实代表“带着课题去、带着问题去,带着民意回、带着建议回”履职机制,深化“代表督事”等载体功效,推动代表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生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双岗建功,让代表履职更有获得感。
规范化加强履职保障。聚焦代表从选举产生、日常履职到任期届满的全周期,健全关心关怀代表工作机制,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激发代表履职动力。深化代表履职评价机制,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构建代表履职多维评价体系,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丰富拓展代表履职平台载体,迭代升级代表履职端、代表工作端应用场景,为代表高效精准履职创造条件。
四、持续拓宽民主在基层的实践领域,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嘉兴实践”
深化提升基层建设。持续深化基层人大“四主八好”规范化建设,研究问题、提出建议、总结经验,宣传打造典型范例。总结提炼基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经验与特色案例,梳理基层人大构建“四大体系”、落实公民权利、贯通“五大民主”方面的典型做法和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嘉兴人大标识度的品牌矩阵。
建好用活平台载体。深化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实施联络站点体系融合提升行动,优化站点布局,推进多元共享,深化代表轮值驻站制度,让群众“方便来”、“愿意来”、“经常来”。规范推进立法、监督、代表主题活动、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等业务进站。发挥领导干部代表进站开展“民呼我应”主题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群众反映的普遍性意见建议的规范化处理和落实解决,不断放大基层单元优势和功效。
聚力推进数智赋能。以数字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实践,构建互联互通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贯通协同的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全链条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推动立法更精准、民意更畅通、监督更有效。深化“两码”与基层单元等综合应用交互嵌入,推进省、市、县三级智治平台互联互通,畅通数据采集、流转、共享渠道,打通联系群众、代表履职、跟踪落实的数字化工作链条。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找准定位、发挥作用、提高能力,推动数智成果革新、品牌载体焕新、基层单元鼎新、工作机制更新、研究宣传出新。巩固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民情直通车”等工作的先发优势,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贯通监督,着力破解影响人大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按照稳妥审慎的原则,继续探索实践开发区人大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