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 忱 陆英杰
近日,海宁市人民医院一名年仅45岁的主任医师不幸遭遇车祸去世。记者了解到,车祸主因是肇事司机驾车看手机。这一悲剧的出现,再次为道路交通安全敲响警钟。
驾车时不使用手机,这是安全常识,也是法律要求。然而近年来,因司机看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在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记者了解到,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分心驾驶不仅降低了驾驶人的反应速度和判断力,更在无形中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尤其是在行经路口、斑马线、出入口等复杂地段时,危险系数将会成倍增加。
尽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现实中,随着智能手机以及车载屏幕的普及,开车时接电话、回信息、点屏幕等情况相当普遍。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多数市民认为开车时不应该玩手机。市民小陆表示,开车尤其是在行驶过程中,不能看手机。虽然有时候只是低头几秒钟,但往往就是这几秒,成了引发交通事故的“生死时刻”。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实在“忍不住”。市民刘女士说:“开车时听到手机有动静,我一般会在红灯停车时看一下手机,回复一下消息。有时候,突然有急事需要接电话或者回复消息,也没办法不理。”
在记者采访的市民中,大多数人能够认识到开车使用手机的危险,但一部分人也表示,因心存侥幸,总是“忍不住”。
沉迷手机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威胁,并不只表现在驾驶者身上。在街头稍观察一番,便不难发现,不少行人过马路时眼不离机、行色匆匆;也有为数不少的市民边骑车边看手机。
一名边开车边玩手机的市民告诉记者,平时一有时间就会打开手机看,如等红灯时会忍不住拿出手机消磨时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自觉想拿出手机看一看,有时候是看时间,有时候是看微信消息,也有时候会刷一刷朋友圈。看到微信、钉钉有消息,尤其是工作消息,就会忍不住回复。”
实际上,嘉兴已经立法对马路上的“低头玩手机”等不文明行为说不。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关于开车看手机的现象,法律应该如何规定,有关部门应该怎么管,也引发了市民讨论。
“当年,喝酒不入刑前,酒驾事故层出不穷。国家法律对酒后驾车作出明确法律规定后,酒后驾车迅速得到了全面的遏制。”市民沈达认为,期待国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更严厉的举措遏制开车看手机的现象。有市民表示,每天在路上开车,看到边开车边看手机的人多得很,特别是早晚高峰期间,大大影响了道路上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希望交警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查开车期间玩手机的行为。此外,也有市民表示,如果开车的时候不能看手机,那是不是导航也不能看了?交通法规不能“一刀切”,需要更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