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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网上找律师追欠款反被骗

日期: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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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沈沉缘 通讯员 秀 舟

  

  “法官,我有一个律师团队,4个律师来为我这个案子服务。”近日,秀洲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原告老刘,一位常年在工地劳作的工人,称其朋友老张数年前借款4000余元未还,久拖之下,焦急的老刘频繁在网上探寻追款之策。偶然间,他在微信视频号上发现一个宣称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账号,该账号还展示了诸多成功案例。

  老刘心动之余添加了对方微信,一位自称“法务老师”的人员与他交流欠款详情后,以专业团队可解其忧为由,用娴熟话术和专业术语取得了老刘的信任。老刘随后通过微信签订“委托协议”,并按要求支付了1500元“律师费”。

  付款后,老刘被拉入一个群聊,群里4位“律师”负责跟进其欠款纠纷。在“诉状老师”的指导下,老刘撰写了起诉状,完成材料准备后通过线上向秀洲法院申请立案。不久,“律师”告知立案成功,若进入正式诉讼开庭阶段,需缴纳一笔“公示费”用于公示被告信息,老刘又支付了200元。

  然而,庭审中问题频出。因借款时仅通过微信转账未立借条,法官要求老刘提供借款证明并指导其申请微信转账实名认证,却发现老张的微信实名信息不符。此时,老刘发现群里的“律师”对他的询问不再积极回应。

  经法官查询,老刘所谓的“律师团队”实则来自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他签订的并非正规委托代理协议,而是两份法律服务合同,分别涉及发送律师函以及书写诉状、指导立案等诉前工作。最终,由于关键证据缺失,老张未到庭且无法联系,老刘无奈选择撤回起诉,打算先与老张对账。

  法官经排查发现,还有其他当事人有类似遭遇。他们均被微信视频号、抖音等平台上的“律师”以免费咨询为诱饵,诱导诉讼并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收取费用。这些所谓“律师”大多无律师执业资质,收费后仅提供简单指导甚至失联。

  为此,法官郑重提醒:面对网络平台上繁杂的法律咨询信息,民众务必提高警惕。首先,要严格甄别对方职业资格,可要求其出示律师证并通过官方渠道核查;其次,切勿轻信低价服务,此类服务往往专业性不足且可能存在误导;再者,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是正规委托代理合同,并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与收费标准;最后,建议优先选择正规法律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咨询或委托代理,驻村、社区也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点,经济困难者还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