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南 轩
本报讯 “邻居频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劝了不听怎么办?”前阵子,南湖区某小区居民报警声称邻居朱某频繁高空抛物,多次劝说不听,从最初的垃圾袋、水果皮发展到锅碗瓢盆甚至椅子,忍无可忍只能报警。
朱某家住南湖区某小区三楼。2024年5月至6月期间,朱某多次从自家窗户往下扔瓜子壳、水果皮、硬纸盒、塑料袋等垃圾。
其间,楼下有居民险些被砸到,要朱某停止抛物,朱某却变本加厉,将陶瓷碗、陶瓷佛像、藤椅等大型物件也往下扔。邻居们多次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也多次劝阻教育朱某。但在工作人员离开后,朱某又继续从楼上抛掷杂物。
朱某再一次往下扔陶瓷盆后,楼下居民无奈再次报警。接到民警电话的朱某随后主动投案。
朱某称,自己就是图省事,不想下楼扔垃圾,于是顺手扔了出去,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多次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朱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案件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朱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严重危害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害人害己。表面上看,这些高空抛物是直接伤害,但实际上,还有一些后续伤害,如扔烟头,会导致楼下火灾,房子被烧财产流失等,或者扔玻璃、利器,导致路人受伤,这些都需要抛物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法官提醒,高空抛物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且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