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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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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饮食安全,1%的差错就是100%的失职

日期: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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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潘钰鑫

  

  日前,云南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的“臭肉事件”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学生家长愤怒地质问学校:“良心何在?!”

  据报道,此前有学生家长发布视频称,长丰学校食堂的生肉存在异味,疑似变质。学生家长纷纷聚集在学校讨说法,学校、承包商却未能及时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复,直至官渡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真相才浮出水面:因运输和存储不当,致使肉品发出刺鼻的臭味,且食堂承包商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最终,涉事学校校长被免职,涉事企业被重罚,官渡区多名干部被停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正在长身体的学生来说更是如此。校园饮食安全容不得出一丁点差错,哪怕出现1%的差错,那就是100%的失职。因此,维护校园饮食安全,我们要打起100%的精神。

  进一步健全食品监管体系和溯源体系迫在眉睫,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让“陪餐制度”不再是一纸空文。比如,在嘉兴秀湖学校,配送公司将食材运抵学校后,学校行政值班人员、食堂员工、家长志愿者组成的食材验收组当即认真验收;配送公司对所供食材都要提供合格票证和检测报告,实行全程当天冷链配送、车厢温度实时监测,确保食材新鲜卫生;通过“浙食链”平台,所有食材全过程可溯源、可倒查;菜品上桌后,值班校领导、家长志愿者陪同学生就餐,全力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监管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问题得用严管来治。说到底,近些年曝光的一些校园食堂乱象,暴露的都是一些非常低端、基础性的问题。它显示出,校园饮食安全在治理上的真实效力不足,而且有些所谓的监管往往只在事后究责,而没有将监管前置,以防患于未然。

  可喜的是,今年嘉兴把“全市计划创建示范性‘学生满意食堂’100家”列入年度民生实事,并出台《嘉兴市中小学“学生满意食堂”创建标准》,其中提到:“如年度内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重大行政责任(含财务)事故、年度内在省市抽查中发现问题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被投诉食堂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参评并将追责。”只有在监管和考核上用好“关键一招”,才能让校园饮食安全问题无所遁形。

  孩子在学校吃得怎么样,家长特别关注。家长和社会各界应自觉参与到校园饮食安全的监督中来,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科技手段了解学校食堂的操作过程,对食材的采购、加工和烹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家长可以通过成立“食管会”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孩子们遇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

  为了维护校园饮食安全,无论多么严格的监管、多么严厉的处罚、多么严肃的问责都不为过。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学生的饮食安全,让校园成为“食全食美”的乐园,真正让“校园餐”成为放心餐、健康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