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何云芳
本报讯 “谢谢你程法官,我终于见到孩子了。”近日,申请人沈某抱着年仅5岁的儿子小亮(化名),激动地对法官说道。站在身旁的孩子父亲李某、爷爷奶奶也泪眼婆娑,紧紧握着孩子的手。
申请执行人沈某和被执行人李某曾是夫妻关系,2021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婚生子小亮的抚养权归母亲沈某所有,但对孩子的具体探望时间没有明确约定。但后来矛盾加深,两人又因探望权纠纷对簿公堂,最终对探望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协议。
半年前,李某在未告知沈某的情况下,突然将儿子小亮带回外地老家,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且拒绝与沈某沟通。
而沈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母子分离,顿时陷入焦虑和紧张中。因李某拒绝归还孩子,她无奈向南湖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程晶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决定从维系亲情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着力,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
在与父母双方的沟通中,执行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彼此都极其不信任,无法进行有效沟通,于是决定到李某老家走一趟。
前几天,执行法官带着沈某一起,驱车前往金华东阳孩子的幼儿园。到达后,执行法官见到了李某,但双方一见面就剑拔弩张,场面一度陷入混乱。
通过“背靠背”做工作,程晶晶了解了李某和沈某的想法,她对李某爱护儿子的心情表示理解,但又对其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并向其详细阐明监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她也告诫沈某切勿激化矛盾,告知李某可以通过定期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参与到孩子的成长中去。为了让双方放心,程晶晶提出今后行使探望权时,由法院监督,确保李某能进行探望,并及时将孩子送回沈某身边。
得到了执行法官的承诺,双方最终愿意作出让步,按照原先的探望方式执行,共同呵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在与爷爷奶奶、父亲合影之后,小亮挥手告别,踏上了回“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