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嘉兴市对一些行业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明显不够、整治标准不高)整改完成情况的销号公示
日期:10-19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化调度和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涉及的“嘉兴市对一些行业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明显不够、整治标准不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嘉兴市生态办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