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何云芳
本报讯 十几台印刷机,三个车间,这家规模庞大的“剧本杀”印刷厂源源不断生产盗版“剧本杀”,并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
日前,这起浙江首个“剧本杀”侵权案经南湖法院审理后,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判处刘某等3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共计94.1万元。
2022年,海盐人小姚花费90余元从微信小程序购买了便宜的“剧本杀”,邀请多位好朋友到家中进行“剧本杀”游戏。
玩着玩着,经营一家“剧本杀”实体店的朋友小李突然告诉小姚,这套“剧本杀”的相关印刷品字体模糊,他感觉这很可能是盗版。小姚遂向当地文旅部门进行了举报。
于是,海盐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位于湖南省邵东市的刘某3人很快浮出水面。进一步梳理后,警方发现,刘某这一团伙的进货厂家可能是盗版源头。至此,一条以福建林氏兄妹为首,集印刷、包装、仓储、销售等多个环节于一体的“剧本杀”作品侵权犯罪产业链被挖出。
这是一起典型的“全链条”犯罪团伙组成的系列侵权案,产销一体化,分工明确。直至案发,林氏兄妹累计印刷盗版剧本10万余盒,盗版产品销售足迹遍布全国各地,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出货7000多套,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540余万元,刘某等参与销售盗版“剧本杀”共计738万余元。
林氏兄妹经营着一家礼盒印刷企业,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有一次,林氏兄妹从网上接到一单根据正版“剧本杀”套盒1∶1复制印刷的生意。
很快,他们就制作出了一套有八九成相似度的“剧本杀”样板,客户要求批量生产。由于复制效果佳,陆续又有其他客户找到林氏兄妹要求印制“剧本杀”。
随着“剧本杀”游戏在国内的热度不断升高,林氏兄妹的“剧本杀”印刷业务量逐渐超过了礼盒印刷量。为提高收益率,兄妹二人直接采购正版剧本印制。哥哥林某甲对剧本进行扫描、排版后形成电子版,再安排工人将电子版印刷出来,并将装订后的成品与配套的道具一起装盒,运入仓库,妹妹林某乙则负责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至此,一条完整的生产销售线形成。
刘某,正是林氏兄妹的线上销售商。在从林氏兄妹处购入“剧本杀”产品并销售时,他已经知道其产品为盗版产品。
2022年,刘某“剧本杀”生意火热,于是拉了杨某甲、杨某乙一起销售。因正版剧本大多在微信小程序的网店出售,三人“以假乱真”,通过模仿此类网店的设计,在小程序上开设店铺,低价出售“剧本杀”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甲、林某乙等5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刘某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结伙销售侵权复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综合刘某甲、刘某乙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认罚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