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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南湖人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日期: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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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南湖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影响深远的长期任务,事关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大局。近年来,南湖区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走出了一条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相互促进、乡村建设与生态保护有机统一、基层党建和治理创新同步提升的南湖乡村振兴之路。

  2022年以来,南湖区获评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省产粮大县、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示范区等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荣誉与试点20余项,先后被评为省、市乡村振兴考核优秀单位,成为全国城乡发展最均衡地区之一。

  南湖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围绕新时代“三农”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最近,区人大常委会对《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再次集思广益、出谋划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记者 许冰洲 通讯员 冯 成 沈海燕 图片由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供

  

  执法检查+审议报告

  全面了解乡村振兴成效

  《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回应群众关切,把《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列入今年的工作重点。

  今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对《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健强调,执法检查是党赋予人大的重要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使命,是区人大常委会今后重点加强的工作之一,必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为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做了充分准备。动员部署后,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又组织召开《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区各相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和掌握全区贯彻落实《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及开展工作情况;赴各镇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村负责人、农业经营主体、基层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掌握《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南湖区的贯彻落实情况。

  9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一次《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实地执法检查,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余新镇和凤桥镇,先后走进志明家庭农场、曹王村、永红村、神润斋,实地检查农业配套生产设施和农业管理用房、村集体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农文旅发展和村庄运营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倾听镇村干部和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心声,为做好“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助力南湖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

  9月25日至26日,嘉兴市南湖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构建高质量乡村产业发展体系,推动强村富民改革,加快“新农人”培育,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等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产业发展制约、基础设施建管水平亟待提升、强村富民改革内在动能不足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整改建议

  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

  近年来,南湖区加强乡村振兴统筹谋划,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拓宽资金、土地、人才等“下乡进村”通道,激活乡村高质量发展“引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2022—2023年省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完成投资9.44亿元,投资完成率121.2%。同时,南湖区积极推动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连续两年在区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2022年以来累计签约农业农村项目61个,签约金额22.69亿元。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中之重。南湖区聚焦都市农业引领,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培育乡村“土特产”,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南湖区实施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43万亩,建成水稻分子育种、绿康米业年产84000吨优质生态米生产等优质项目,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9万亩,产量超2亿斤,连续4年达到全省产粮大县标准。

  如何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怎样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有何举措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报告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与会的区人大代表深入了解了全区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并结合自己的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为促进南湖区乡村全面振兴出谋划策。

  有的委员在审议讨论中认为,区政府对《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执行工作高度重视,从政策宣传、资源整合、项目推进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特别是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农村文化礼堂阵地建设、“网格连心、组团服务”上均形成了特色、亮点。

  还有的委员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把贯彻执行《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压紧压实乡村振兴领导责任,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同时,委员们也建议,要坚定方向,继续大抓乡村振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乡村振兴项目得到有效实施。要把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两个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作为核心问题,从产业振兴、要素资源、项目投入等各个方面进行保障和支持。要重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青年返乡、人才入乡,壮大“新农人”队伍,发挥“头雁”作用,发动、带动群众共同参与和美乡村、和美庭院治理,努力提升“建好、管好、运营好”水平。要进一步提升农文旅融合发展水平,充分挖掘村庄特色,增加要素资源的投入,加强招商引资,实现特色化、差异化的良性发展,通过美丽建设带动美丽经济。要健全村民自治体系,拓宽村民自治渠道和空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要运作好各类新型农业平台,精准施策,扎实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建议,要进一步强化“三农”要素保障机制,妥善破解用地瓶颈,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资金保障,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工作基础。在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要聚焦粮食安全,稳住农业“压舱石”;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发展“多业态”;聚焦融合发展,让农文旅“火起来”。要拓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强村富民,着力增加农民收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着力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南湖区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