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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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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沈沉缘 通讯员 秀 舟

  

  本报讯 父亲去世、母亲不履行监护职责,14岁的未成年人路在何方?近日,在秀洲区油车港镇司法所,随着当事人钱某在调解协议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一场关于小杰抚养费纠纷的调解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这份调解书的背后,却隐藏着一段令人动容的温情故事。

  钱某,一位年迈的农民,与老伴和孙子小杰相依为命。三年前,小杰的父亲不幸去世,留下老两口和年幼的小杰。由于小杰的母亲何某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小杰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钱某出于对孙子小杰的疼爱和担忧,到秀洲法院寻求司法援助:“我们老两口都是农民,收入微薄,现在孙子长大了,需要的钱也越来越多。我希望何某能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给小杰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想走到这一步。”

  然而,经办法官在受理案件时发现,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由于小杰的父亲已经去世,何某作为小杰的母亲,是其法定监护人。在没有变更监护人的情况下,钱某无法成为小杰的法定代理人向何某提起诉讼。“眼下的情况是等于‘自己告自己’,这不符合法律程序。”法官告诉记者,只能看小杰母亲的回应后再做打算。

  法官和调解员联系上远在四川的何某时,她诚恳地表示:“我知道自己过去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但我现在经济能力有限,希望能够分期支付抚养费。”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协调下,大约一周,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何某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小杰未来至18周岁的抚养费,总计76000元。

  拿着这份调解书,钱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激动地表示:“多亏了法官,让我孙子之后的费用有了着落,也消除了我和老伴的一大心病。”小杰也承诺,会认真学习,不辜负爷爷奶奶的期待。

  一件小案,牵连着一个孩子的未来,紧系着民心,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秀洲法院始终坚持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在办案过程中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寻找最有利的纠纷化解方式,向当事人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