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日期:08-0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并将“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等纳入改革内容,这是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力度推动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新高度的重要举措,对实现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战略路径。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是科学识别、深入理解区域发展规律,并提出针对性、有效性解决体制机制深层性、结构性问题的动态过程,能够优化生产要素区域间布局、提升配置效率,符合依据区域特征与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思维。二是聚焦国内外发展形势变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抓手。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在“四大板块”发展基础上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推动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双城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建设,有利于打破跨行政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壁垒、加快完善区域一体化机制,实现以点带面、融合发展。坚持东部开放先导地位、提升中西部以及东北部开放水平,形成区域开放新布局。三是人口结构变化背景下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发展策略。教育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以及新兴产业的高技能职业人才相对匮乏是我国人才培养与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加快打通区域间人才流通难点与堵点,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促进区域人才合理布局,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四是支撑与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迫切需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与包容性。要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区域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形成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区域发展新格局,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为落实“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的决策部署,需遵循中国式现代化对区域发展的战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扣提高区域发展的平衡性与包容性,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协同发力:
一是构建基于联动贯通的区域战略融合机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区域重大战略是空间维度上聚焦优化区域经济发展与布局,具有相互支撑、协调增进特征的战略体系,必须协同推进。要发挥区域重大战略动力源引擎作用,辐射带动区域经济空间优化与动能转换,如长三角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要求,发挥区域综合优势,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要紧扣新发展阶段的重大任务,加快形成“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要集成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政策,构建多元立体的区域政策协同体系,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的政策合力效应。
二是构建基于比较优势发挥的区域协作机制。产业合理分工是促进区域协作的前提与基础,必须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应立足比较优势,根据全局性设计传统产业梯度转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空间布局的战略规划,确定优先发展产业,制定针对性、差异性发展目标,避免重复建设和产业资源的过度集中,打破产业同构产生的产能过剩。继续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建立均衡负担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区域扶持、对口支援和合作政策共享共赢。
三是构建基于收益成本均衡的区际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快完善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等多重因素的生态功能区资金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提升重点生态区域收益水平。探索建立稀缺资源和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与补偿机制,平衡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推动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建立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以实现区域间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