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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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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受援人点赞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日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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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徐 燕

  

  本报讯 “我非常感谢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老唐、小杨及律师对我的关心帮助。”近日,受援人卓某在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后,立即手写了一封表扬信,递到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中。

  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4月28日。当时,已在嘉兴某液压公司工作了2年的卓某在工作中不慎被铸件砸伤左脚。当年6月13日,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卓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此后,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卓某因工致残程度为十级。但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始终未对卓某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未依法足额发放停工期间的工资。

  今年7月5日,因与公司多次协商不成,卓某向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后,受理了卓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了浙江建银律师事务所倪旻律师承办此案。

  援助律师接到指派通知后及时介入,当天便约见卓某,了解事情始末,并收集到工伤待遇核对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银行工资明细、休息诊断证明、解除合同证明等相关证据。7月12日,援助律师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提交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7月24日上午,在南湖区劳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须在7月31日前一次性赔偿卓某3.2万元,而这距离卓某走进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仅仅14个工作日。

  近年来,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着眼于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热情的法律服务。接下去,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以优质的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