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屠甸一起20多年的纠纷化解了
日期:07-16
■记者 吕兆元 通讯员 徐飞燕
本报讯 “你们都姓朱,老底子都是一家人,现在又是隔壁邻居,这是多大的缘分啊,有话好好说,有诉求跟咱们提,你看这不村干部也在……”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可桐乡市屠甸镇红星村的这对近邻,却因为家门前的一条路,“明争暗斗”了20多年。
据桐乡市公安局屠甸派出所民警介绍,20多年前,村里在两户人家屋前的苗圃地上开了一条窄路,方便两家出行。朱某松因种植面积减少而欲将自己那半边路面恢复原貌,遭到邻居朱某华反对。后因路面浇筑水泥,纠纷暂时搁置,但双方的“梁子”已然结下,互相看不顺眼,一吵就是二十多年。街坊邻居都知道这个情况,村干部、司法所这几年也没少做他们的工作,但双方态度强硬,令调解员也无可奈何。
鉴于双方积怨已深,不宜直接见面调解,民警施人杰、熊江决定挨个去做工作。不久前,两人换上便服,带上村干部、调解员多次拜访当事人,坐在板凳上以家长里短为切入点,总算让当事人的态度有了改观。
终于,朱某松率先做出让步,表示愿意接受一个合理公平的解决方案,可朱某华还是不愿意和解。熊江和施人杰都明白,如果半途而废,放任其成为“钉子警情”,那么往后的工作就更难开展,他们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啃下这个硬骨头!”
“你们怎么又来了!”这是民警听朱某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在向朱某华陈说利害关系的过程中,民警多方查证土地权属,逐渐找到了问题的症结。
“土地的归属其实是村里的,严格说起来你们双方都没有处置的权利。既然你们都觉得是对方要占便宜,那不如让村里来决定是修是改。你俩这么多年老邻居了,也不能总为了这点事过不去,是不是?”
经过一个多月的沟通,朱某华也松了口,表示愿意考虑考虑。在屠甸派出所的积极调解下,“二朱”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为长达20多年的纠纷画下句号。经协商,窄路交由村里种植绿化,双方的土地使用范围也完成了重新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