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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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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让小区公共收益成为“明白账”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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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评论·融媒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杨永昌

  

  从电梯广告到公共配套设施经营,再到快递柜、贩卖机管理,随着社区公共区域收费项目日趋多元化,不少小区的“钱袋子”越来越鼓,而这笔资金怎么管理,又该如何使用,也日益成为大家较为关心的话题。

  近日,嘉兴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及归属、管理主体、账务管理、适用范围、使用程序、公开公示、监督审计,对小区公共收益有多少钱、谁来管理、用在哪里、结余多少、怎么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为业主实现对公共收益的有效监督提供了依据。

  嘉兴为何将目光对准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我市大部分小区的公共收益在业委会的管理下能够做到公开透明,但仍有一些小区缺乏监管,本该用于“正道”的公共收益却成了一笔“糊涂账”,甚至成了物业公司的“小金库”。有的小区业委会甚至与物业公司“明争暗斗”,经常引发矛盾纠纷。

  小物业,大民生。让小区公共收益成为一笔“明白账”,往小了说关乎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往大了看,更体现着一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关乎物管行业的健康发展乃至社会和谐稳定。

  管管违规操作的物业公司。小区公共收益既要算明白,更要用明白。作为服务方,也是小区公共收益的主要管理者,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主动、定期公开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数额、使用去向等情况。主管部门应定期抽查,并对隐瞒、篡改数据和侵吞业主利益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提高物业公司的违法成本。

  带带作用缺失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本意是监督物业公司,但不乏一些业委会监督不到位。一方面,业委会要提高监督意识,认清自己是业主“娘家人”的角色定位,与物业公司探索建立共管账户;另一方面,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业委会的指导,多组织培训交流、多分享经验做法,对业委会工作多关心、在办事上多给予支持,并制定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业主反映良好的业委会进行表彰奖励。

  教教主人翁意识淡薄的业主。上述《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小区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力的强与弱主要取决于人。如今,不少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清晰,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项收入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这样就有可能给物业公司暗箱操作以可乘之机。所以,广大业主需要提高权利意识,积极参与小区治理,真正让好的制度发挥实效,让小区公共收益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

  我们希望,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小区公共收益的账目能更加清楚明白,让业主放心、安心,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