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凤桥司法所开启调解新模式

日期:06-26
字号:
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韩 燕

  

  本报讯 行人走在机耕路上,被一旁工地的施工车辆撞倒身亡,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气氛剑拔弩张。前几天,凤桥镇司法所、凤桥派出所和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与南湖区人民法院凤桥法庭联手,以复合式调解新模式,成功在一天内完成了这场纠纷调解,令双方握手言和。

  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王某携家眷十余人情绪激动地来到派出所。凤桥镇迅速启动警调对接机制,由民警引导下受害者家属来到凤桥司法所申请调解。凤桥司法所启用“三所一庭”联合调解模式,联合调解队伍第一时间安抚家属情绪,理顺案件思路,同时联系肇事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面对面调解。

  调解团队认真听取了双方诉求,发现双方最大的矛盾点在于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难以达成一致。派出所民警播放了道路监控视频,还原事发经过,并阐述了事故调查结果。君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最新版)》,详细解释相关赔偿政策与计算方法。

  之后,调解团队通过“共享法庭”在线邀请法官针对事情经过,分析责任划分及相关案例。经过案件还原和法条分析后,双方情绪有所缓和,调解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着力解决矛盾。

  在调解团队的努力下,经过多轮商榷,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李某和项目工程公司同意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也同意了调解员提出的赔偿方案。同时,企业方也表示在今后会加强安全责任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考虑到李某正在配合公安调查,王某自愿写下谅解书,不再追究李某的任何刑事责任。

  这样的调解模式既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以及施工方敲响了安全警钟,同时提醒社会各界强化法治意识,共同努力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