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小梅 通讯员 毛佳燕
本报讯 一副灶台、一台执法仪、两只鸡、三方代表一起做一个试验:证明一只鸡的“清白”。记者日前在平湖市市场监管局采访时,巧遇了一起消费纠纷调处。
市民李先生早上在某超市买了一只杀白鸡,当天中午红烧后端上桌。他说:“味道不对,发腥发臭,鸡脖和鸡胸臭味最重。”他去找超市讨说法,被告知是烧鸡方法不对。李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
接诉后,平湖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检查了索证索票等手续,又查看了柜台内剩余的杀白鸡,没找出问题来。
鸡在下锅前他也检查过,但是煮出来味道就是不对,“是不是鸡肉刚变质,感官上发现不了?”李先生提出要实验室检测。
工作人员向平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咨询,得到的答复是鸡肉已经煮熟,而且还加了其他调味料,常规检测不能确定鸡肉是否变质。
那么,能否对超市在售的同批杀白鸡做抽检呢?答案是可以的。但在得知检测费用后,李先生打了退堂鼓。
正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工作人员提出,那要么再煮一次。李先生和商家都同意了。由李先生随机挑选两只杀白鸡,在工作人员和商家见证下,用超市食堂厨房做“零添加”的白煮鸡。
大约15分钟后,鸡肉熟透。大家分别品尝了鸡脖和鸡胸肉。除鸡肉特有的味道外并未尝出异味。李先生当场笑了,随后他把两只鸡的钱给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