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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带娃也要依法而行

日期: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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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金 娜

  

  本报讯 6月5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未成年人在校外打架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经过多次沟通,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并即时履行。同时,承办法官江虹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们依法带娃、依法履责,这也是《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后,南湖区首份正式签发的《家庭教育指导令》。

  本案中,原告小凡与被告小利、小安、小宏、小木均为在校生。小凡与其中某一被告因琐事发生口角争论,被4人殴打并索要钱财。事发后,小凡的父母立即报警,4名被告被给予行政处罚。但小凡的父母仍十分气愤,以小凡的名义将4人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4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原告与4名被告均为未成年人,因学校内的一些琐事发生口角后才导致事故发生。承办法官发现,他们的父母大部分系在嘉务工人员,工作繁忙。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方法在这些孩子的家庭中都存在某种程度的缺失,加上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孩子们的情绪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宣泄,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这一特殊性,承办法官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从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入手,与驻庭“老娘舅”张云珍、南湖区妇联专业社工方晓虹一起,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面对面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承办法官、“老娘舅”和社工老师耐心地与双方释法析理,双方缓和了情绪,4名被告家长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达成和解,被告当场赔付了医药费,原告小凡一方亦当场撤回起诉。

  随后,法官当场对4名被告的家长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父母们均表示认识到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今后将按照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要求,担负起监护人的教育职责,帮助和引导孩子积极健康成长,定期报告孩子们的生活情况及心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