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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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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率先以“消检”联合方式治理电动车安全隐患

日期: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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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苗楠钰

  通讯员 冯龚凝 潘静怡 沈哲韬

  

  本报讯 “这些问题如果到期还没有整改,我们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到时候就要法庭上见了……”昨天上午,海盐县佳源·优优滨海小区迎来一批穿制服的“客人”。如此场景,所为何事?

  原来,在不久前的5月7日,海盐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该县多个住宅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电线等问题,造成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随即向属地职能部门下发检察建议书,推动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履职。据了解,这也是嘉兴市域内首次以“消检”联合方式治理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昨天,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再次展开行动。

  记者跟随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入佳源·优优滨海小区地下室集中充停区域,发现该区域内仍未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充停点并不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与住宅区域相隔的木质防火门也不满足防火要求。“高层小区地下室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烟囱效应’,浓烟会顺着楼道向上飘散,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站在安全门前,海盐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丁艺盛严肃地说。

  高层住宅小区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充停隐患一直备受广大市民的关注。当记者跟随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来到海盐贝沙港湾小区时,架空层内依然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走近查看,该小区的室外集中停放点就设立在窗边,相隔不到一米的距离内还有一根燃气管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业主唐女士表示,小区内暂时没有设置室外的集中充停点,车主选择停在架空层实属无奈。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监督职能,如果有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出现,我们就可以用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监督。”海盐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叶海华表示,程序启动后,整改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果到期还未整改,可以依法对相关行政单位提起诉讼,以此助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责任落实。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盐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共同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治理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治理成效差等问题,我们移交隐患问题时由检察院依法向镇、街道发出检察建议书,将检察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火灾隐患治理的效能优势,治理效果显著。”海盐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行动开展以来,大队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监督检查7次,推动部门、镇街整改隐患4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