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这个补贴奖励《办法》 有助于集装箱海河联运发展
日期:04-25
■记者 朱葭苇 通讯员 樊军芳 万洪亮
本报讯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嘉兴市水运服务业发展补贴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交通运输领域首个水运服务业发展补贴奖励《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明确了对集装箱近洋航线与内贸航线开辟的奖励标准,以及内河五定班轮航线运营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新开辟的近洋航线每条奖励50万元、内贸航线每条奖励30万元,内河五定班轮每条航线每年补贴奖励20万元,助推集装箱海河联运发展。
《办法》对新注册在本市的海运企业按照7万载重吨(含)以上、5万载重吨(含)至7万载重吨、2万载重吨(含)至5万载重吨三个档次分别奖励420万元、300万元、120万元。对海运企业新增船舶运力的按照60元/载重吨进行奖励,单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各项制度完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符合条件且年度周转量全市排名前三的在册海运企业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开展国际海运业务,且按年度国际海运周转量全市排名前三的在册海运企业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助力海运企业做大做强。
目前,嘉兴港已开通至日本、越南、俄罗斯、泰国、印尼5条近洋航线,开通至宁波舟山港、独山港区至上海港2条外贸内支线,开通至营口、锦州、唐山、泉州、广州等12条内贸航线,以及30条海河联运内河班轮航线,覆盖杭嘉湖以及苏皖等长三角地区内河港口。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可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缓解公路运输压力和优化全市运输结构,进一步强化“两翼”港口联动发展,加快我市打造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