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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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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剑合璧”让执行惩戒效能1+1>2

日期: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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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何云芳

  

  本报讯 “没想到在拘留所就能在线解决这个案子。我吸取教训,今后一定诚信履行!”4月20日,被执行人陈某在走出南湖区拘留所时说道,此时距离他进入拘留所仅相隔1天。

  此前,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欠款未还,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他始终表示自己没钱,即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仍无动于衷,南湖区人民法院最终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陈某进入拘留所后,执行干警通过设立在拘留所的共享法庭,联合拘留所民警对陈某开展谈话教育和释法引导,陈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是,在被拘留1天后,通过共享法庭联系法官和申请人,陈某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3月,南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拘留所迭代升级司法拘留“一件事”,在拘留前,执行干警联合民警,通过增设的“拘前调解室”与被执行人开展拘前谈话和调解,以“执行干警+拘所民警”工作合力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在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可以通过共享法庭连线,与被司法拘留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履行意愿,开展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

  3月以来,南湖区人民法院已对50余名被执行人开展拘前谈话,成功督促履行8件,到位金额15万元;拘中调解也已开展40余次,促使15件案件成功达成和解或执行完毕,到位金额70余万元。

  “方便多了。”南湖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执行干警需要驱车赶到拘留所才能办的事儿,现在通过共享法庭,直接在线上就把矛盾化解了,有效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依托“司法拘留+共享法庭”的联动机制,执行干警能够充分运用拘留、和解等执行手段,改变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员“一拘到底”的惩戒模式,对受到教育警示后认识错误愿意悔改,并且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拘留人员提前解除拘留,也让申请执行人尽早拿到钱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下一步,南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扩大联动执行的范围与效果,在依法运用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同时,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促进案件快速执结,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