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组织“厂中厂” 企业安全培训
日期:04-09
■记者 赵 媛 通讯员 彭志卫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厂中厂”事故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厂中厂”企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嘉兴港区组织“厂中厂”企业安全培训,乍浦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网格员、“厂中厂”企业负责人,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
会上,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风险主动发现和动态更新系统进行了实操培训,并对近期工贸领域相关事故进行了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专人在平台上录入基础信息;要加强管理,履行出租方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培训,立即对全厂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要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完善“厂中厂”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做好演练评估与记录。
通过此次安全培训,使参会人员及时了解新系统及最新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督促各企业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提升企业员工应急处置及自救逃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