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日期:03-29
■记者 许冰洲 通讯员 冯 成 许鸿浩
本报讯 昨天,嘉兴市南湖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健,副主任戴金明、黄敏、孔俭、张建华、沈金华、俞海福及委员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阿卜杜吉力力·阿卜来提,区政协副主席曹建弟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亚太路科创带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创新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速推进“两大主平台”建设 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的决定》《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方勇辞去嘉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嘉兴市南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七星街道等六个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被任命干部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