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交警“大海捞针”助其挽回损失
日期:03-21
■通讯员 张 欢
近日,一起看似寻常的交通事故“私了”事件,给一名高龄老人惹来了麻烦。
原来,老人在两次被撞“私了”回家后,发现头部、胸部均受伤,面对高昂的医疗费,老人家属无奈之下找到南湖交警求助。
2月3日清晨,在南湖区新丰镇平林路,杨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这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孙老太发生碰撞。而当双方在事故地点协商时,孙老太又被同样驾驶电动车的王某撞倒。
因此,三方经协商后,杨某与王某各赔付了孙老太100元“私了”。回家后,接连被撞让83岁高龄的孙老太一直觉得头昏不适,头部也肿起两个大包,后经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皮下血肿、胸壁挫伤等。短短几天治疗费就花去了3000余元。面对这意料之外的医药费,孙老太的孙女无奈之下,于2月6日来到南湖交警大队新丰中队,希望民警帮助查找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协商赔付。
然而,事故发生时正值下雨天,电动自行车因雨衣遮挡号牌不清,没有车辆信息、没有当事人身份信息,要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为了尽快帮老人挽回经济损失,民警朱武兵带领辅警徐鸣迅速对事故展开调查,依托数字警务室视频巡查,民警找到了事故发生时的画面,并找到了其中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王某,而另一名驾驶员的身份,一时无法准确锁定。随后,交警根据线索,对周边区域展开走访,最终在新丰镇一家厂房发现了驾驶员杨某。经询问,王某、杨某均表示是该起事故的当事人。
3月9日,孙老太的家人专程送来锦旗,感谢南湖交警帮助找到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帮忙挽回经济损失。经过民警调解,截至3月12日,事故三方已进行协商并完成赔付,南湖交警全力保障了孙老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