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杨晓伟
本报讯 最近,从一起挂羊头卖“猪”肉案开始,一场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检查在南湖区持续开展。
3月15日,记者从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南湖区执法部门已经累计发动乡镇、街道食安办开展检查401家(次),发现预制半成牛羊肉制品标签不符合要求、冷冻预包装菜品冷藏条件不达标等线索16条,涉案货值10万余元;约谈商家5家,行政处罚2家;没收、销毁掺杂掺假、过期变质食品150余件;一人被提起公诉,另一人被罚款85.56万元,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0.58万元。
这还要从去年8月7日说起,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湖区一家烧烤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铺以猪肉冒充牛羊肉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将涉案的假冒牛羊肉予以扣押,并向南湖区公安分局移送案件线索。
民警调查发现,烧烤店的牛羊肉串绝大部分是从崔某的食品经营部进货,而崔某供应给烧烤店的“牛羊肉”又来自侯某。去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侯某交代,这些由“二师兄”制成的“牛羊肉”,大部分售往杭州、嘉兴等地,多数流入烧烤摊,还有些卖给了冻品批发部,其中就有崔某的食品经营部。而仅从崔某这里进货烧烤食材的餐饮店就有几十家。
南湖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23年4月以来,被告人侯某在其作坊内将猪肉经过调理加工后制作成假冒的牛肉串、羊肉串并进行销售,其销售对象包括崔某开设在南湖区的食品经营部。经统计,被告人侯某累计销售金额达150余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侯某的行为,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12月28日,南湖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侯某提起公诉。
在办理侯某案件的过程中,南湖区检察院同步与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崔某销售假牛羊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磋商,建议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崔某进行处罚,同时启动专门针对预制半成品食品的专项检查。
2023年12月6日,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崔某处以销售额10倍的罚款85.56万元,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0.58万元。一场针对预制半成品食品的专项检查,也拉开了序幕。
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南湖区检察院会商,制定了涵盖线上线下的检查实施方案,线上主要在美团、大众点评、饿了么等平台梳理出辖区内主营“烧烤”“烤肉”“牛羊肉制品”等类餐饮服务的商户,排查其是否存在掺杂掺假、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线下对辖区内销售牛羊肉制品、火锅丸类、烧烤串物、预包装菜品等的商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区教育体育局,共同推动辖区内94家幼儿园和中小学对预制菜进校园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可控,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南湖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轶群表示,针对预制半成品食品销售新业态、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联合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法惩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