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昕旖 通讯员 盛 鑫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由我市相关单位起草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已由浙江省计量与标准化学会发布,将于3月29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口腔种植医疗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适用于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中,基本要求里包括机构、人员、场所和设备要求;服务要求主要为术前、术中和术后整个流程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里涵盖了收费、人员、设施设备耗材、病历病案、信息、风险等方面的要求。
那么,为何要出台该标准呢?2023年4月,根据国家和省口腔种植专项治理要求,我市开始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联动挂网“三位一体”措施。措施实施后,在承诺响应专项治理措施的机构中,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控制在5000元至7000元,较治理前费用平均降幅超50%,机构月均种植体采购量增长161%,较好满足了群众的种植需求。但是,“降费”的同时如何“提质”,让群众能获得“质价相符”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为做好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我市将海盐县确定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标准化管理试点,牵头起草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该标准的发布,弥补了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管理领域标准的空白,将有利于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由降费向提质推进。”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中提到的如“应承诺公开累计的种植数量、术间成功存留数量、种植后成功持续存留的数量(存留1年、5年、10年的数量分别公开)、种植例数,并在当期按照上述口径公开不少于最近3年的连续数据”等相关条款,也将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优质优价管理政策提供支撑。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借助该标准的发布,积极引导口腔种植机构加强主动规范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口腔种植“降价不降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