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 媛 通讯员 林 洪
本报讯 近日,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港区分局在港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宣传诚信经营理念、证照明示、明码标价、索证索票、广告用语和消费纠纷处置等内容,让经营户对诚信经营有了更深的认识。
现场展示了放心消费建设成果,同时通过推广“消费宝”应用、分享维权案例和现场咨询等方式,让市民对日常消费中碰到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处置方式有了一定的认识。此外还邀请港区天然气公司、港区供水公司以及大光明眼镜店等单位,对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消费知识和用气用水安全常识进行讲解,发放“浙版新消法”学习手册,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也强调了消费的重要性,提出了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的措施。”嘉兴港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嘉兴港区聚焦消费维权与放心消费建设,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去年,嘉兴港区消费投诉处置专项指标“三率”均为100%,受理全国12315平台各类消费投诉5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万多元。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累计受理处置各类投诉咨询678件,均已办结反馈,满意率始终高于90%。
在放心消费建设方面,2023年,港区累计优化提升放心消费单位475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81家、放心工厂11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此外,港区推行放心消费在我“嘉”云社区常态运行机制,积极拓展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创建路径,打造“自我维持、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的放心消费微生态。
值得一提的是,港区完成基层消保规范化建设及验收工作,发布消费投诉公示4篇,建立消费投诉周报机制,提供监管意见20余条,为消费投诉与日常监管提供数据支持。深入辖区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宣传活动3次,参与消费者以及商家5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00余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成有ODR企业47家。
“接下来,港区将继续加大力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推动港区消费市场持续繁荣。”嘉兴港区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