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秀洲区传媒中心 秀洲区档案馆
【编者按】
1983年7月,嘉兴撤地建市,明确原嘉兴市辖区分设城区、郊区,郊区正式设立。1999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郊区更名为秀洲区。
如今,秀洲已从当年的郊区成长为高质量高颜值的嘉兴城市副中心。我们梳理了建区以来的一些大事要事,推出专栏“秀洲往事”,展现秀洲的沧桑与巨变。
虽然我们知道,相对于这些年秀洲的变化来说,这些只是片段中的片段、瞬间中的瞬间,但我们仍努力将它们一一呈现,为的是提供一个模板,或者一个缩影、一个开始、一个线索,让您可以由此构建起一个属于您自己的秀洲记忆、秀洲故事。
“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目的,就是不再增加新的污染。”
——嘉兴市秀洲区环保局负责人
2002年6月,秀洲区政府出台《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同年10月,来自秀洲区洪合、王店等镇的泰石漂染厂等11家企业在“全区首批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启动仪式”上办理了排污权有偿使用手续,合同成交金额143万余元,开创了中国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先河。
排污权是指市场主体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经许可向环境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数量的权利。秀洲为什么会率先推行排污权交易?
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经济快速发展,伴随对环境资源的无序利用,作为经济先发地区的秀洲区,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境内水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即环境容量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迫切需要一种污染总量控制与调节机制对经济发展予以规范和引导。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酝酿和准备,秀洲区在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保护上进行了大胆尝试:从2006年6月开始,开展区内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并在省内率先推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办法”。
这一办法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提出了排污指标初次分配的有偿使用。试行办法实施之日起,新、扩、改建项目须先办理排污权有偿使用手续后,再办理正式的环保审批手续;对在此前已开工生产的所有排污企业的排放指标根据上级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进行重新核定,变原先指标无偿分配为有偿购买。二是规定了有偿使用的排污指标可以相互转让。取得排污产权证的排污单位,其拥有的排污总量指标可以在秀洲区境内进行转让,但须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后纳入环评审批管理程序。三是明确了排污权的购买价格和付款方式。
向企业分配初始排污权,主要根据以下两条原则:一是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二是参照2000年太湖流域治理达标时企业拥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
在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时,秀洲区环保局参照建造日处理一万吨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投资成本,计算出每吨废水的排污权购买价格为300元。
“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目的,就是不再增加新的污染。”嘉兴市秀洲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把“污染物的控制总量”转化为“排污权”之后,秀洲区内无论是新建还是改、扩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都必须控制在这个范围内,否则就不能通过环保评审,工厂就无法开工生产。
虽然秀洲环保部门经过深思熟虑,认定这是件既能与国际环保政策接轨、又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从长远看符合企业和老百姓利益的“好事”,但在推行之初,还是遇到了不少争议和阻力。
秀洲区所辖的几十家排污企业多为纺织、印染企业,劳动力密集,在短期内提升产业结构的可能性也不大。要为排放污水的“地区粮票”付出几十万元,很多企业主想不通。
后来他们又是怎么想通的呢?嘉兴市七洲漂染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能观回忆,那段时间,环保局天天和企业“磨”,除了在论证会、听证会和动员大会上“晓之以理”,工作人员还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除了指出“排污指标”对企业生产不可或缺的作用,还特意描绘了其作为“原始股”的美好前程。“他们给我们介绍,由于地区的环境资源总量是一定的,‘排污权’一旦核定总量并分配给企业后,就不会再有增长空间。企业若想增加排污量,必须到有盈余的企业那里去购买,以后指标还能增值。”
就这样,仅3年时间,秀洲区内54家污水排放企业购买了排污权,交易金额达700多万元。而“排污权”指标的潜力也开始显露,有一家企业在“排污权”转让时,拥有的1600吨污水“排放权”交易价超过了100万元。
排污权有偿使用一经实施,就好像牵住了环保工作的“牛鼻子”,产生了巨大的效应。排污权交易制度出台前,对于企业排污的监督主要看污染物浓度,只要污染物浓度不超标,不管企业排放多少吨都算达标排放。浓度指标作为依据的短板显而易见,即使每一个污染源都达到了浓度标准,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也可能因为排放总量过度而严重恶化。而排污权有偿使用让这一切得到了改变。
具有开创性的“秀洲模式”,影响力不断扩大,不仅延伸到了长三角地区,也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重视,并被国内各大媒体争相报道。
从2007年11月1日起,随着嘉兴市开始对总量新增项目推行排污权交易,秀洲区排污权交易工作也逐渐与全市接轨,实行制度化、规模化交易。
2010年8月,嘉兴市秀洲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正式建立,并先后出台了《秀洲区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程序。
随着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逐步开展,各项要素制约也接踵而至。为此,秀洲区先后在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减轻企业融资压力,秀洲区环保局在2011年分别与兴业银行、嘉兴银行和区财政局签订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的银政协议,开展排污权抵押工作。同时,为保障可交易指标,优化资源配置,秀洲区积极探索富余或闲置排污权指标的回购。
这些举措推进了这项制度的进一步扩面提质。截至2012年底,共有350多家企业完成排污权交易,交易资金突破1亿元。
创新带来改变。排污权交易制度及环境资源要素配置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促进了环境资源流向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行业,秀洲区企业工艺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也普遍提高,有效改善了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秀洲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削减19.5%、15.93%、14.21%和12.7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