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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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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南湖区全域全年禁猎

日期: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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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周明丽

  通讯员 萧洁芬 刘旭林

  

  本报讯 2024年4月1日起,全域全年禁猎陆生野生动物!日前,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相关通告,以保护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这也是南湖区在动物保护领域出台的“史上最严”禁令。

  记者从南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获悉,该禁令的出台,既是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也基于区域内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其栖息繁衍规律的现实要求。今年以来,全国、全省陆续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增强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域全年禁猎陆生野生动物,将为维护南湖区生物多样性拉起一道坚实的“保护网”。

  根据该禁令,在南湖区行政区域全域及全年任意时间,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部受到该禁令保护。

  “禁令将长期施行。一旦发现违反这项禁令的行为或现象,请市民拨打110。”南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禁猎期间,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申请特许猎捕证,按照猎捕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凡未经批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宝贵的自然资源。近年来,南湖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栖息地,鸳鸯、红隼等野生动物成常客,给南湖城乡增添勃勃生机。

  排查区内物流快递集散中心和辖区邮政网点,严格收件、核验、过机等环节,严防非法寄递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发生;常态化拉网排查配套重点场所突击,见网即拆,违禁即查,犯法即罚,做到既查源头又管终端,形成长效化管理形势……“2023年底以来,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防范公共卫生风险,我们持续开展了‘网盾行动’。”以上负责人介绍,借力南湖区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优势,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整合区公安分局、区邮政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力量,联动执法,广泛宣传,“网盾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保护野生动物日益深入人心。去年南湖区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网”行动、清风行动、护航亚运保护鸟类大巡查等专项行动,全年对果园农田菜地、候鸟迁徙地、东郊林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巡防巡护40余次,拆除并销毁非法捕鸟网或不合规防鸟网300余张,完善鸟类交易市场(场所)、餐饮店(农家乐)、农贸市场(自产自销点)等全面监管链条,检查饭店、农家乐、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430余处,未发现售卖野生动物现象。去年全区处理各类野生动物救助或举报警情120多起,救助或放生北鹰鸮、红隼、长耳鸮、猕猴等野生动物100余只。

  “南湖区行政面积439平方公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南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好最新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禁令,今年将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落细保护举措,不断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为生活在南湖区内的各类野生动物撑好“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