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沈羽石
本报讯 春节临近,为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嘉兴中院联合海宁法院向案件当事人送去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
“我们专门来给你送司法救助金,希望能缓解你和家人的燃眉之急,过个祥和的春节。”2月5日上午,法官来到案件当事人陆某某家,向其家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去年5月29日,陆某某在被派出工作时突发疾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陆某某的离世让家人一时无法接受,而突如其来的变故也击垮了这个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此后,陆某某的亲属因工伤认定申请被驳回而提起行政诉讼,后经法院释法明理,其亲属撤回了起诉。
虽然工伤无法认定,但陆某某一家的生活困境和实际难处,承办法官都看在眼里。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确认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指导陆某某家属提交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此外,考虑到单独救助不能解决其实际困难,海宁法院向嘉兴中院申请启动上下两级法院联动救助机制,嘉兴中院经充分审核申请材料、实地走访了解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后,作出同意联动救助的意见。
接过救助金,陆某某家属感动地说:“感谢法院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给了这笔救助金,几位法官为我们家的事情来回奔波,我们可以过一个好年了。”
据悉,嘉兴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去年共计为161案230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0余万元,救助人数与救助金额同比实现双提升。嘉兴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嘉兴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合力,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共富嘉兴”建设提供“托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