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徐 燕
本报讯 “感谢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帮我打赢了官司,顺利拿到了赔偿!”近日,受援人陈阿姨专程来到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锦旗,对中心帮其解决难题表示由衷感谢。
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6月。当时,陈阿姨骑着三轮车经过东栅街道某路口时不慎被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责,陈阿姨先后花费医药费34500余元。
陈阿姨从事保洁工作,老伴在河北老家务农,家中还有两个在读学生,家庭本就拮据,这场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多次协商无果,2022年8月,陈阿姨向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经审查,陈阿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其援助申请,并指派了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的孙琴芳律师承办此案。孙律师当天便约见了陈阿姨,在仔细研究案情、收集证据材料后,孙律师联系了肇事方王某及其家属,但多次沟通始终未能对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沟通未果后,孙律师与陈阿姨商量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2023年11月,经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阿姨胜诉,被告王某需承担陈阿姨的全部损失。2023年12月,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阿姨再次申请法律援助,该案依然由孙琴芳律师承办。2024年1月18日,在孙律师的努力协调下,陈阿姨最终与王某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庭外和解协议,王某也在现场一次性赔偿了陈阿姨8万元。几天后,陈阿姨为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锦旗。
这是两个月内,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的第4面锦旗。
一直以来,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求助人实际需求,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援助力度,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23年,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站式综合协调机制,构建起覆盖全域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更依托全区律师资源,建立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群体性纠纷专属法律援助团队,并在中心及各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及服务专窗,推动案件高效解决,得到了众多受援群众的点赞,成为南湖区困难群体依法维权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