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2-06
(2024年2月5日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虞峰代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一体融合推进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四个现代化”,为加速建设“两大主平台”、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