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 尘
前不久,中共嘉兴市物业行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是我市物业行业的一件大事,并且与每个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据报道,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物业行业党委,旨在全面强化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老百姓的吃穿住行都是民生大事。就“住”而言,人们不仅希望住上好房子,而且希望有个好物业,物业服务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活幸福感,关系到“宜居在嘉”建设成效,甚至影响着营商环境——嘉兴不仅要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而且要成为安家置业的乐土,两者实则相辅相成。安居才能乐业,人们住得安心舒心,才会有更多人来嘉兴安家置业、就业创业,搞好物业服务因而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
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嘉兴为什么要大力推进物业高质量发展,为什么要通过党建引领推进物业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即“一引五化”),为什么要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什么要致力于打造“宜居在嘉,物业最优”的现代物业服务示范城市。
“周末课堂”为小区业主解决周末小孩无人照顾的烦恼,“敲门阿姨”为小区业主提供特色家政和看护服务,“红代办”服务于小区里的独居高龄居民;建立健全三方协同协商议事机制,推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2023年新增市级红色物业项目63个,创建市级“美好家园”小区10个……所有这些举措和成绩,都说明嘉兴的物业行业在成长,物业服务在进步,对此我们都能切身感受得到。
然而,高质量发展意味着高标准、严要求,目前的物业服务离老百姓的要求还有差距,离“一引五化”的发展目标还有差距。对于物业企业而言,实干争先观念先行,推进物业高质量发展首先要转变观念,这至少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物业服务也常被称作物业管理,大概是“管理”二字造成了误导,有的物业企业俨然以管理者自居,反倒视小区业主为被管理者。这种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带偏了物业服务的方式和态度,并且是很多矛盾纠纷的根源。必须明确,广大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物业企业只是小区的“管家”,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这不是谁高谁低的问题,而是双方平等关系下的角色定位问题。所以,物业服务要“以业主为中心”,把维护业主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最近,嘉兴日报“一线”栏目聚焦“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捆绑收费”问题,不交物业费就不能交车位管理费、没交车位管理费就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看上去是物业企业的无奈之举,但这种捆绑收费不合理也不合法,“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是法律明确规定,催缴物业费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包括仲裁、打官司等,而不能采取限制业主正常生活的方式来催缴。法治社会,一切依法办事,物业服务当然也不例外,当法治成为信仰,我们才能说物业服务走上了高质量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