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加强集中用餐单位安全管理
日期:01-09
■记者 赵 媛 通讯员 陈 婷
本报讯 近日,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港区分局严格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集中用餐群众饮食安全。
为严格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港区分局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与其用餐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个性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去年以来,结合秋季开学、专项治理行动等,港区分局联合乍浦镇、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重点排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操作。重点排查承包经营企业以及承包经营的食堂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专项行动以来,港区已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就《餐饮通用卫生规范》、食堂防制病媒生物要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内容开展多次业务培训,同时开展“两员”食品安全监督抽考,进一步提升“两员”食品安全业务能力。
此外,港区分局建立健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畅通“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发挥“食堂吹哨人”监督作用,鼓励企业员工和学生、家长“随手拍”。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两期集中用餐单位红黑榜,其中红榜10家,黑榜4家,阅读量近万人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倒逼集中用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