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持续擦亮“宜居在嘉”城市品牌
日期:01-03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陆芸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住建系统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锚定“谱写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总目标,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智能建造新路径,共建共治民生优享,擦亮“宜居在嘉”品牌。
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描绘新时代富春山居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实施城市能级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城市体检,推进城市微改造、微更新,加快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足民生优享,联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迭代完善建设标准、运营模式,打造未来社区生活圈,让居民幸福生活触手可及。立足全域大美,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推进14个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整体塑造“书里文城”“寻味新塍”等一批“记得住的主题”,延续余华文学、运河文化等一批“可阅读的文脉”,谋划音乐古镇、甜蜜云宝等一批“有记忆的IP”,推动城镇从“千镇一面”向“各美其美”转变,激发城镇新活力,打造“中国古镇看嘉兴”名片。
二、始终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加快行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我们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践行“四下基层”制度,答好“一线考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全面落实《嘉兴市提升住宅建筑品质设计规定(试行)》《嘉兴市提升住宅品质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打造“好房子”标准,提高住宅品质,深入推进智能建造国家试点,深化装配化装修省级试点。同时,顺应刚需和改善型市场需求,全面落实国家金融、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推进“房票”政策落地,出台市区“房票”安置政策,创新性打通“房票”使用渠道,挖掘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新的增长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立足社区基层治理,推进党建引领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研究制定《嘉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优化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引导推进“大物业”服务模式,塑造“宜居在嘉,物业最优”品牌,努力让广大群众住上“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三、始终坚持“敢于攻坚破难”的斗争精神,增强百姓幸福底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要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思维,聚焦城乡建设过程中的历史欠账和复杂遗留问题、“老大难”问题,敢于下深水,善于“啃硬骨”,扎扎实实创造业绩。面对城市治理机制的系统重塑,我们要做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事权下放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和城市道路桥梁养护评价等政策和标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要深化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三大革命”,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回头看,实施城中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面提升改造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要放大“温暖嘉”驿站综合服务效应,深化“驿站连心”便民服务,实现全市“温暖嘉”驿站服务全覆盖。研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考核办法,推进源头减量,擦亮“垃圾分类看嘉兴”品牌,打造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