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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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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明年1月1日起 无人机要买保险了

日期: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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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周明丽 通讯员 吕舒雯

  

  本报讯 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今年6月28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要依法投保责任保险,否则就要面临罚款的风险。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南湖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中所提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标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条例》特别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违者将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据介绍,无人机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单架无人机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承保无人机操作时发生的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购买后,可以在无人机引起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提供赔付,帮助受害人得到及时的赔偿,同时也可以帮助投保人减少经济损失和风险责任。

  那么如何购买无人机保险呢?登录“浙里办”,找到南湖区公安分局打造的“安心飞”低慢小航空器(无人机)智治平台即可办理,该平台页面由上至下分列审批事项、设备登记、证照登记、飞行服务和便民服务五个模块,企业、个人客户“一端申报”,公安部门“一端受理”。目前已在飞行服务模块中,增设保险服务,点击进入即可按需购买相对应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