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 婷
本报讯 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嘉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及各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预约情况,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有序运行,2024年市本级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有所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自2024年4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具体由各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以减轻还贷压力。
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及预约状况,及时安排2024年7月1日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并对外公布。还有相关疑问的市民可拨打0573-1234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