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构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
日期:12-21
■记者 沈沉缘 通讯员 秀 舟
本报讯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昨天,记者从秀洲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民营企业刑事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卢某甲在未经甲、乙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网上购买服装后换上上述品牌的商标,并在多家淘宝店铺中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300万余元。被告人卢某乙等四人明知被告人卢某甲制假售假,仍为其提供换标、熨烫、发货等帮助。案件审理过程中,五名被告人退赔注册商标所有人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94万余元,取得谅解。
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甲等五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卢某甲是主犯,其余四被告人是从犯,对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已赔偿注册商标所有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卢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卢某乙等其余四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均并处罚金。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秀洲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中,五名被告人未经甲、乙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在网店售卖,严重损害注册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法院根据侵权人的性质、作用和主观恶性程度,区分不同情况,恰如其分地给予保护和确定赔偿,让侵权者付出高额的侵权成本,让企业依法获得最大限度救济。”该负责人说。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秀洲区人民法院一直在行动。今年3月,秀洲区“同心圆”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成立;4月,举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之汇创为企服务站专场活动,秀洲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成立;2021年,与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了嘉兴市首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点”……
“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基本保障,也是法院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重要发力点。”秀洲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说,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立足职能,强化“打击、预防、保护、服务”一体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量,护航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