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金 娜 何云芳
本报讯 “钱虽然不多,但对我们这些退休老人来说可不是小事,太感谢法院了!”近日,67岁的老徐作为员工代表,在领到拖欠的薪资后对南湖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老徐等15名老人都在嘉兴某小区做杂工、保洁等工作,并与某物业公司嘉兴分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他们平均年龄65周岁,最大的年纪已超过70周岁。
2023年8月,该物业公司从小区退场,却一直未支付老徐等人7月份的劳务费。多次讨要未果后,老徐等人准备维权,援助律师引导他们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于是,老徐等人便将物业公司嘉兴分公司和物业总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务费4.5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南湖法院承办法官认真查看相关材料,并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原委后发现,本案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司也愿意支付工资,可调解的空间大,遂引导双方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南湖法院委派并指导特邀调解员范大姐开展调解。
“我们可以不要利息,但工资要一次性付清!”“但是我们嘉兴分公司已经停止运营了,现在一时没有那么多钱,我需要向总公司申请啊。”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范大姐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释法说理,聚焦主要矛盾,寻找诉求平衡点。
范大姐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建议老人们接受分期付款,约定最后付清的期限。她解释,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督促公司按期履行,如果公司不按约履行,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也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听到有法院督促履行,老徐等人松了一口气,同意了该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物业公司嘉兴分公司分期支付老徐等15人的劳务费,并在1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走出调解室,老徐的脸上露出笑容,连声感谢法官和调解员。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跟进付款进度,督促公司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主动按期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款项。
目前,嘉兴分公司已经按约定足额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