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 以“如我在诉”之心把好司法为民之责
日期:12-1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涂冬山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政绩观的系列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我们将紧紧围绕总书记指出的“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重大问题,以实干作答、用实绩交卷,在深化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聚焦“政绩为谁而树”,把为民初心作为践行司法政绩观的原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将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阅卷人”,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持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深化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各项工作从“审判本位主义”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变,从人民群众的实际司法需求出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各方支持,在全局中凝聚深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等“为民办实事”的最强合力,不断做实当事人全生命周期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以更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丰富和更高水平要求。
二、聚焦“树什么样的政绩”,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司法政绩观的标尺。抓实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是真出业绩、出真业绩的根本。我们将进一步做实“公正与效率”,从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6个维度出发,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实的司法获得感。围绕“流程最少”“用时最短”,以老百姓眼中的一个案子来评判打官司的程序有多少、成本有多重,强化质效智控平台监管功能,提升关联诉讼的一揽子、实质性解决成效,努力用最少的时间和成本办好当事人的“一件事”“一个案”。围绕“办案最公”“兑现最实”,持续完善全生命周期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深入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以推广全省首创的考核评估、数字化指挥体系等为牵引,不断提升司法审判工作质效和公信力。围绕“服务最优”“体验最好”,根据老百姓的需求,做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实共享法庭布局使用,充分发挥嘉兴“全域数字法院”和“四理中心”建设改革成果,让诉讼服务更加普惠可及,让释法说理更加务实管用。
三、聚焦“靠什么树政绩”,把真抓实干作为实现司法政绩观的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天上不会掉馅饼”“撸起袖子加油干”,就是提醒全党千万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必须将实干进行到底。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必须从主动转观念、强管理、增本领等多方入手,坚持稳扎稳打、善作善成,切实提升整体效能。坚持引领树好“新理念”,对标全国上下、系统内外的各类先进做法,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执工作全流程、各方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丰富为民办实事场景和务实举措。坚持破难攻坚“强管理”,持续推进重点高发案由综合治理,凝聚两级法院优势资源,开展专题调研、科学制定对策,对外协同强化行政监管、规范行业自治,对内加强专业化审判、综合性调度、系统性支撑,形成贯通全流程、各层级的“流程图”,提升多层次、全流程的审执监督管理实效。坚持创新塑造“增本领”,深入实施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后备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开辟综合治理、实践比拼的“主赛道”,打造“四力创优”、全面晾晒的“赛马场”,亮出全员折算、精准画像的“一把尺”,搭建实训实战、前瞻研究的“充电站”,全方位、深层次激活法院干警争先创优活力,切实把固根本、利长远的潜绩工程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