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后评价”
日期:12-06
■记者 杨 枫 通讯员 赵 旭 庞代松
本报讯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为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11月以来,秀洲区扎实推进2023年度放心消费“后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放心消费单位“后评价”2860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766家,放心消费工厂253家。
“开展放心消费‘后评价’,主要是为了巩固创建成果,发现并解决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放心消费高质量发展。”秀洲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围绕让消费更放心,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成立“后评价”队伍,将辖区分为7个区块,对放心消费单位开展拉网式、摸排式、清单式检查。同时,积极与第三方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帮助其与辖区内放心工厂做好对接,确保“后评价”工作全覆盖。
在辖区的各大商圈、超市、药店、商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放心消费单位开展逐户走访,实地考察各单位情况,并通过浙政钉进行商家信息采集和拍照存档,以数字化推动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中山路大润发是辖区内人气最旺的放心消费商圈之一,其商品价格是否合理?服务质量是否令人满意?投诉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后评价”小组成员认真查看了其商品质量安全、明码标价、公平计量、监督检查以及行业个性化标准等多方面情况。
“我经常来买菜,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很放心的。遇到问题可以找服务台,也都能满意解决。”一位正在服务台办理退货的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只有线上才有无理由退货,如今线下也有,方便快捷。
良好的购物体验建立起了消费者与商家的互相信任,提振了消费信心。
对走访中发现部分商家存在标示标识展示不够醒目、台账记录不全面的情况,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商家限期整改。对已停业、已搬迁的经营户,执法中也及时跟进,第一时间变更管辖所或移出放心消费有效主体,实现动态监管。走访中,执法人员也同步向经营单位宣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其以“八有八无”为标尺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细节把控。
“不满意就退换货”“满意服务承诺”……随着“宣传也是创建”理念的持续深化,不少经营单位也加入了“放心消费”宣传队伍,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标识等形式,向消费者传递放心信号;加入无理由退货单位的队伍逐渐壮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底气越来越足。
结合“后评价”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多形式、多载体、多手段加大放心消费建设相关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深化理念。“通过宣传,推动放心消费与企业文化、行业文化、社会文明紧密融合,提高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动员全社会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管与创建,让放心消费成为秀洲又一张闪亮名片。”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