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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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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超龄农民工 也能享受工伤保障

日期: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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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评论·融媒       上一篇    下一篇

  

  ■冯海宁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期,安徽、上海、海南、湖北等地发布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拟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工伤保障,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群体。这意味着,超龄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有了新保障。

  超龄农民工是指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务工的农民工。综合各方数据来看,全国超龄农民工总数多达数千万人,主要从事建筑、环卫、保洁等工作,多是又苦又累的活,他们在为自己挣钱的同时,也为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

  然而,由于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他们的劳动权益往往得不到很好保障。以工伤保险为例,超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至今尚未达成共识,导致他们中的很多人无法享受工伤保障,受伤之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前些年,一些地方陆续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年龄管理,不少建筑企业由此明确不再招收超龄农民工。有的超龄农民工为了打工赚钱,不惜购买假身份证“让年龄变小”,或者通过染黑头发让自己看起来年轻一些。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这说明,弃用超龄农民工并不是好的选择,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维护超龄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才是各地应该努力的方向。就此而言,多地拟将超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障,既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也是体制机制和思想观念上的进步。

  超龄农民工也能享受工伤保障,将会给他们及其家庭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并能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同时,此举也可为用人单位降低使用超龄农民工的风险,有利于超龄农民工就业。

  报道显示,在参保人群范围上,安徽将小于70周岁作为超龄农民工参保的年龄红线,上海和海南则明确“不超过65周岁”。这些规定使得超龄农民工又多了几年打工赚钱的时间,既是人性化的暖心之举,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要之举。

  毫无疑问,超龄农民工也有就业的权利,当就业面临工伤风险,就应该将他们纳入工伤保障。事实上,《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超龄农民工作出排除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公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也明确超龄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这说明,超龄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障,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