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4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147份《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背后的司法温度

日期:11-23
字号:
版面:第05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金 娜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南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自今年8月以来,该院点对点向涉诉企业共发送147份《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160多个。那么这份《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是如何帮助企业堵住管理漏洞的?

  据悉,《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是司法建议、白皮书的有益补充,相较于白皮书和司法建议聚焦面上风险侧重管理职能不同,其更多基于服务定位聚焦具体问题并仅发送给企业,为预防诉讼风险打“司法补丁”,能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以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法院在审理时发现,嘉兴部分快递公司在与他人缔结快递服务合同时,多为口头约定,并没有书面的服务合同,对账流程也不成体系,导致在对方不到庭或明确表示不认可的情况下,证据的证明力不充分,平添败诉风险。

  针对上述经营及管理漏洞,法院向涉诉快递公司发送了《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一是建议其与寄件方签订书面的快递服务合同,避免出现寄件人谎报姓名的情况,以致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二是建议其每月与寄件方就上一月的寄件总量、地点、重量、丢失件、污损件赔偿及快递费详情进行对账,并由寄件人或指定对账人签字确认,同时建议在每月对账时,将本年度累计快递费、已付快递费等情况进行一并对账,以便控制诉讼风险。

  “经营行为是企业的高频行为。个案的解决是‘治标’,预防和减少可能重复发生的具体问题从而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合规经营才是‘治本’。”谈及推动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成剑斌介绍道,“和司法建议、白皮书一样,《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也是办案之外的社会责任。但相较于白皮书和司法建议,《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一对一发送涉诉企业,更多基于服务定位聚焦企业具体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风险防控建议,不要求接收企业反馈整改情况。”

  签订合同不规范、证据留存意识弱、公章管理不严、财务款项进出混乱……无论是管理漏洞还是经营风险,南湖法院都及时发出《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促进企业堵塞漏洞、规范运作,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为了让《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发送更及时,南湖法院要求每位法官在个案审理中同步对涉诉企业进行合规经营风险排查,每月至少发送一份《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并根据发送情况,折算相应的工作量在考核中予以正向激励。

  “目前,我们平均每办理8个涉企案件就发送1份《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远远超出了每个法官每月发送一份的预期。”成剑斌表示,南湖法院还积极延伸管理职能,阶段性分析提示风险情况,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风险,选取典型案例发送至市场运营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