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颖慧 通讯员 郑希羚
本报讯 昨天上午,嘉兴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内容。
发布会现场,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吴书雷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意见》确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主要内容,突出了对老年人生活安全与失能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
嘉兴是全省户籍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截至2022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08.6万、占比达28.97%。近年来,嘉兴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市现有85家养老机构,83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9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15个睦邻点(一里居、养老驿站),具备短期托养床位1109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逐渐完善。全市7522名老年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488名特困老年人被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养尽养”,累计享受长护险待遇4.67万人(大部分为老年人)、长护险基金支付超7.6亿元。
高龄津贴是一项老年人福利制度。2023年1月1日起,嘉兴为嘉兴市户籍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60元),为嘉兴市户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每人每月600元)。
今年以来,嘉兴已为15余万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金额超8000万元。这些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不过,基本养老服务依然是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弱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上级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基本概念和服务对象、内容、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有待进一步细化。
记者注意到,《意见》充分体现了嘉兴特色。比如省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13类人群、21项服务,嘉兴为13类人群、26项服务,新增了5项服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个服务项目的责任单位。同时,融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扩面、开展困难群众“共富十助”专项行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特色工作。
嘉兴将整合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对已有的或拟需进一步规范的养老服务补贴、护理员入职奖补、高龄津贴发放、布局专项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以及涉及养老的基本公共服务等政策进行综合集成。
坚持改革导向。围绕群众需要和存在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制定入住轮候管理制度,确保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推进财政补助方式改革,推广“一人一床一码”应用,实现“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
注重规划先行。强调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明确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经履行法定修改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新建小区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前,市本级以及所有县(市)均要完成规划编制。
聚焦特殊对象。着眼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聚焦经济困难、失能失智,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