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09-27
根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嘉兴市整改验收销号办法》(嘉长江办〔2023〕10号)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
(一)整改问题:嘉兴市溶润助剂有限公司和浙江卫星商贸有限公司码头已关停,但是关停码头设施拆除不彻底。
1.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
2.整改目标:深刻吸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反映的问题教训,举一反三,突出政府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部门指导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关停码头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避免同类问题。
3.整改措施:拆除码头附属设施(包括系缆桩、轮胎护舷等),清除码头所有标志标牌。
4.整改完成情况:码头附属设施(包括系缆桩、轮胎护舷等)已拆除,码头所有标志标牌已清除。
(二)整改问题:湘都公寓雨污水外排,污水收集能力不足,管道破损、渗漏,雨水出口有污水流出。
1.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2.整改目标:通过污水零直排验收,完善污水管网,提升污水收集能力,阻止污水流入河道。
3.整改措施:修复破损污水管道,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
4.整改完成情况:湘都公寓雨污水外排工程已完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湖区长江办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为准。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日,共5日。
联系人:郭长河
联系电话:82838372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71室(凌公塘路1260号)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