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秀洲区新塍菜场,肉类摊位上方的“美颜灯”已经全部改造完毕,灯罩下的红光灯珠被普通照明灯泡取代,展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是鲜肉的原色。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公布的相关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美颜灯”。
■摄影 记者 张启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