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钟鑫媛 通讯员 金 娜
本报讯 “感谢法官费心调解,让我们这么快收到货款,辛苦了。”近日,某家居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连声感谢承办法官。这是一起企业间合同纠纷案件,也是南湖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经了解,某置业公司与某家居公司签订了《淋浴屏采购安装工程合同》,约定家居公司为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淋浴房供货及安装。后家居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置业公司却迟迟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家居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故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的50万元款项及利息。
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双方之前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承办法官站在减轻企业诉累、优化营商环境角度下“大功夫”,积极与双方展开沟通,了解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支付货款情况。
但在双方确认合同总款项及剩余未支付款项后,对合同履行期间的一起小意外各有说辞。原来,在合同履行期间,家居公司提供的产品破损,导致业主受伤,置业公司员工因此垫付了赔偿款。置业公司认为该赔偿款应由家居公司承担,而家居公司却一直没有回应,双方就此陷入僵局。
为精准处理案件双方主要争议焦点、高效化解企业间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就其主要矛盾提出多套调解方案,耐心向双方释法答疑、分析利弊,劝导双方多换位思考,争取达成和解。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也慢慢打开了心结,“我们也不是故意拖欠,公司目前账上流动资金存在困难,希望能够给予一定宽限期限。”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法官及时与家居公司进行沟通,帮助争取谅解,延长支付期限,努力将诉讼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
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加紧督促置业公司履行调解内容。最终,该公司在20天内全部自动履行完毕,切实为涉案企业节约了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让合作多次的企业消除了隔阂,为后续继续友好合作提供了可能之机。
这是南湖法院高效办理涉企案件的一个缩影。南湖法院将涉企案件办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坚持“当事人一件事”理念,推动各类涉企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